关于国道G325线鹤山大雁山至桃源段改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27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国道G325线鹤山大雁山至桃源段改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已建设完成,建设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了验收会,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将国道G325线鹤山大雁山至桃源段改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及资料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联系人:苏如坤
    
联系电话:020-3412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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